融金所 2020.10.22……监委会自上次对接公权力机关,并取得立案进展,至今已经过去四个月有余。这几个月来,融金所及孙明达先生并没有珍惜出借人和监委会所给的解决问题的宝贵窗口机会。在还款诚意和还款表现方面,该平台仍保持一贯欺诈作风,无任何实质性改善,甚至有变本加厉刁难和欺诈出借人的趋势

融金所出借人监督委员会 关于后期再度启动“现场对接公权力机关”活动的公告

融金所广大出借人:

监委会自上次对接公权力机关,并取得立案进展,至今已经过去四个月有余。这几个月来,融金所及孙明达先生并没有珍惜出借人和监委会所给的解决问题的宝贵窗口机会。在还款诚意和还款表现方面,该平台仍保持一贯欺诈作风,无任何实质性改善,甚至有变本加厉刁难和欺诈出借人的趋势。鉴于此,监委会审慎决定,后期再度启动“现场对接公权力机关”相关活动。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监委会将于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1月上旬,对接北、广、深三地的公权力机关。
2、如果有欲主张自身权利的借友想要同行,监委会不予组织,也不鼓励大家随行。当然,监委会也无权阻止随行者。是否随行、是否主张权利,都是出借人作为独立个体的自愿自发行为,监委会无权干涉。
3、在监委会对接活动之前,我们仍会委托深圳本地的热心借友,不定期保持与福田经侦和深圳信访的常态化沟通。
4、监委会已将现场对接的辅助准备工作、文书处理工作、数据处理工作,以及监委发声群群务打理工作,委托成娃、雁尔、接接龙和何必当初四位借友协助监委会处理。相信他们能够勤勉尽责地协助处理好各类琐碎事务。
5、在监委会正式对接公权力机关之前,如果有其他团体或个体准备先行组织现场活动,这样的做法监委会非常欢迎。只要是主张自身权利的正当行为,监委会都会表示肯定。但需注意,未经监委会授权,请勿以监委会名义进行宣传。监委会努力尽责履行自身监督责任,但不会带头组织任何团体现场活动,亦不承担其他团体或个体现场活动中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
特此公告。

融金所出借人监督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