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2019年12月1日,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依法对鑫茂荣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我局接到相关协查要求后,已根据“三统两分”原则,于2020年4月8日对鑫茂荣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扬州市邗江区投资,尚未报案的投资人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记相关信息。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经理、主管、业务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上述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涉案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退缴至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指定账户(需本人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邗上派出所办理)。
对于及时退缴上述钱款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涉案钱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并适时公布案情进展。请各位投资人通过合法理性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姚警官
联系电话:0514—87895994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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