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郝芮案 2020.11.2……​​警方通告。凡与郝芮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2月2日),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准格尔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

兹因我局办理郝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郝芮,曾用名:郝瑞琴,女,身份证号码: 152723197705213022), 该案已于2020年10月30日立案侦查。
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与郝芮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2月2日),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准格尔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警官 王警官
联系电话: 0477-4881127 0477-4220927
准格尔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办公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农兴大厦三楼303办公室。

准格尔旗公安局
二0二0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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