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2018年3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依法对安徽省汇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我局接到相关协查要求后,已根据“三统两分”原则,于2018年12月20日对安徽省汇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江苏百景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扬州邗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扬州市邗江区投资,尚未报案的投资人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记相关信息。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经理、主管、业务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上述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涉案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退缴至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指定账户(需本人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经侦大队办理)。
对于及时退缴上述钱款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涉案钱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并适时公布案情进展。请各位投资人通过合法理性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禹警官
联系电话:0514-87053456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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