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剑、蔡勇英、贺丽芳、李进雄、李帅、田梅、余凯、梁家乐、周宇宏、王义付、韩佳、罗娉涉嫌合同诈骗罪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梅剑、蔡勇英、贺丽芳、李进雄、李帅、田梅、余凯、梁家乐、周宇宏、王义付、韩佳、罗娉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深圳市盛世艺术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富丽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宝德艺术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梅剑、蔡勇英、贺丽芳、李进雄(取保候审)、李帅、田梅、余凯、梁家乐、韩佳、王义付、周宇宏、罗娉(取保候审)在犯罪嫌疑人杨锴、徐超、周伟、蒋国辉、熊小娣、李文芳、王建文、刘盛、周佳伟、耿玮等人的组织下,先后加入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1970科技园的深圳市世纪富丽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称世纪富丽)和本市罗湖区东晓街道中设广场A座七楼的深圳盛世艺术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盛世公司)及深圳宝德艺术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宝德公司),分别担任盛世公司、世纪富丽、宝德公司的部门总监、副总监、业务经理等职务。在杨锴、徐超、周伟、李文芳、王建文、刘盛等人的组织下,与公司其他部门的违法犯罪人员相互配合,通过“喊单”、“断代”、“做单”、“拍卖”的套路有组织地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因本案被害人数较多,经我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祥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黎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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