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全市11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结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6 09:01:26 来源:三门峡日报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以下11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符合结案条件,现予以公示。
1.灵宝市巨鑫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11月17日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16年12月30日法院审结,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产113.26万元,相关涉案资产由法院进行追缴处置,处非办组织清退工作,现予以结案。
2.安邦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年3月2日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17年6月30日法院审结,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产201.23万元,已全部用于清退兑付集资参与群众,清退比例6%,相关涉案资产由法院进行追缴处置,现予以结案。
3.鸿鑫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11月14日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16年11月25日法院审结,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产73.55万元,已全部用于清退兑付集资参与群众,清退比例4.5%,相关涉案资产由法院进行追缴处置,现予以结案。
4.关君亭、邵玉娥等人集资诈骗案。2016年5月5日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17年8月22日法院审结,相关涉案资产由法院进行追缴处置,处非办组织清退工作,现予以结案。
5.河南铭鑫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6年2月20日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17年6月30日法院审结,相关涉案资产由法院进行追缴处置,处非办组织清退工作,现予以结案。
6.汇创汽车销售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11月14日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16年8月18日法院审结,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产10.36万元,相关涉案资产由法院进行追缴处置,现予以结案。
7.久隆博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年1月28日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17年10月30日法院审结,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产4.768万元,相关涉案资产由法院进行追缴处置,处非办组织清退工作,现予以结案。
8.鎏源黄金珠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11月3日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16年4月29日法院审结,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产109.07万元,已全部用于清退兑付集资参与群众,清退比例2%,现予以结案。
9.辉瑞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11月14日由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18年6月27日法院审结,现予以结案。
10.欧野实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年11月5日由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17年5月31日法院审结,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产16.94万元,现予以结案。
11.沃联沃电子商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9年8月15日由灵宝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因该案转立传销案,现予以结案。
联系电话:0398-8829230
特此公告
灵宝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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