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徐国辉案 2020.11.16……警方通告。经侦大队于2020年10月13日对该案立案侦查。请相关受害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条及银行转账流水等有关资料,到南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制作笔录,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通告】关于对“徐国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调查取证的通告
南丰公安 今天

通     告

2020年09月15日,南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群众报案称:徐国辉(男,69岁)以其南丰县腾飞塑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周转为由,承诺还本付息。向他们借款至今没有归还。经初查,南丰县腾飞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瑞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国辉、实际管理人员徐琳琳以公司要周转资金为由,从公司成立以来,以月利率1%至6%不等高利率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扰乱社会金融秩序。我局经侦大队于2020年10月13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现为便于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明案情,请相关受害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条及银行转账流水等有关资料,到南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制作笔录,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于目前仍处疫情期间,为防止出现人员聚集。请参与人员先与办案人员联系,由办案人员統一调配通知)

办案民警:    李警官、唐警官   

联系电话:0794-3226955,110

南丰县公安局 

   二0二0年十ー月十六日

​​​​​​​​​​​​​​​​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