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案的通报
深圳南山公安 今天
关于查处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案的通报
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报如下:
一、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案,南山警方经前期立案侦查于2020年11月12日对公司的主要骨干人员共计28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其他涉嫌犯罪成员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南山警方郑重督促其他参与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案的相关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三、南山警方现已获取平台数据,并聘请有资质的数据鉴定机构和司法审计机构协助开展数据鉴定、资金审计等侦查工作,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警方警示: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公安机关同时提醒参与该传销活动的人员,不得组织或参与各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故意造谣传谣、聚集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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