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近期,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对上海红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歆公司”) 及实际控制人钱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公司总裁曹某等6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查,自2014年11月起,“红歆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全国多地设立线下门店,以承诺支付高额收益为饵,通过销售各类理财产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所募集资金均被划入关联公司永柏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池”账户统一调拨使用。
二、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缴部分涉案资金,查封相关涉案房产,并冻结相关银行账户。追赃挽损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最终清退将由法院依法进行。
三、公安机关告诫本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红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高管、部门主管、理财经理、业务员及其他为募集资金提供帮助人员) ,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应立即前往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经侦支队全额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非法所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构成非法集资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联系人:杨警官 高警官
联系电话:021-23039485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2020年11月24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