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子玉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登记的公告
谯城警方
关于对张子玉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报案登记的公告
我局办理的张子玉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张子玉,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41223196708094519,系安徽潜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已于2020年9月5日立案,现犯罪嫌疑人张子玉已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鉴于部分参与集资者尚未报案,为最大限度保障参与集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请与张子玉、安徽潜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关的集资者尽快到我局报案登记。
一报案人需携带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关证据资料(包括合同、协议、借据、银行转账凭证、银行往来流水明细及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案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逾期未报案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三报案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报案登记地点: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经侦大队(亳州市谯城区北一环路)。
联系人:赵警官17756760072 0558-5233475
古警官18056781000 0558-5233481
请广大涉案参与集资者相互转告,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特此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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