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持续加大对山东盛啟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查,现将案件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山东盛啟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业务主管孙某一、分公司负责人张某文已被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另有其他8名涉案业务员被取保候审,已有部分业务员退缴了违法所得,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机关再次敦促山东盛啟实业有限公司、淄博玺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源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璟瑜和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君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退缴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金、提成、佣金等违法所得。对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检举立功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拒不配合退缴违法所得的业务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现尚有部分在张店集资的参与人还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再次提醒: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集资有关的收据、协议、银行交易明细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需材料清单附后),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到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司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报案(派出所分工附后),逾期不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调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派出所分工如下:
经侦大队负责淄博玺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调查工作,
民警联系电话: 17805331855;
科苑派出所负责山东源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调查工作,
民警联系电话: 17805332290;
崔军派出所负责山东璟瑜和商贸有限公司的调查工作,
民警联系电话: 18653325222;
体育场派出所负责山东君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调查工作,
民警联系电话: 17805337567;
马尚派出所负责山东盛啟实业有限公司的调查工作,
民警联系电话: 0533–2800110。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0年11月30日
报案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1、本人(投资人、实际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支付投资款及收取本金或利息的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关合同等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支付投资款及收取本息时使用的银行账户2017年至今期间全部带交易对手信息的交易明细原件并在银行交易明细中标注与盛啟公司交易的明细项;
5、与投资相对应的POS机签购单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打印账单截图;
6、请自行整理、计算清楚投资次数、投资时间、投资金额、已兑付本金及利息金额、损失金额,报案时一并提供;
7、所有复印材料请务必使用A4纸单面进行复印;
8、各集资参与人登记时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办案人员将随时与您联系,接通知后请按照指定时间及地点提供证言并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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