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贾鹏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等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发表日期:2020-12-04
温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贾鹏等人
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等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
告知书的公告
犯罪嫌疑人贾鹏、肖宪、刘文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由焦作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12月3日,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改变管辖由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贾鹏、肖宪等人自2017年9月份成立“北京百乘金蛋科技有限公司”以来,通过“蛋花花”“小红鱼”“响钱猫”“小黄蜂”“管家婆”“树贷熊”“蒲公英”“玫瑰花”“白金口袋”“快用钱”“任性花”“玉米花”“捡钱”等网贷APP,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附件《温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 系 人:孙聪敏
联系电话:0391-6428195
通讯地址:河南省温县振兴路西段
邮政编码:454850
温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4日
温县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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