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赛银基金 2020.12.11……警方通告。该案主犯王某奇经上网追逃,于2019年10月8日到案,目前案件已经在公诉阶段,警方在近期的工作中发现:部分投资人通过pos机刷卡转账的方式进行投资,该部分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通道转入金赛银公司对公账户,转账记录无法在金赛银公司对公账户中体现,导致审计报告对该部分金额未能统计在内

关于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于2015年8月31日对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赛银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持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 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该案主犯王某奇经上网追逃,于2019年10月8日到案,目前案件已经在公诉阶段,现将该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因金赛银公司相关账号银行流水、财务资料比较完整,前期的审计报告基于这些资料进行出具。警方在近期的工作中发现:部分投资人通过pos机刷卡转账的方式进行投资,该部分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通道转入金赛银公司对公账户,转账记录无法在金赛银公司对公账户中体现,导致审计报告对该部分金额未能统计在内。该案投资人分布全国各地,为了确定每名投资人的实际受损情况,请通过POS机刷卡方式进行转款的投资人补交报案资料(包括报案说明、POS机刷卡小票、转款凭证、投资确认书、合同等):
1.投资人可亲临罗湖分局经侦大队(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补交报警材料;
2.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经侦大队,并注明“金赛银报案材料”(收件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邮政编码518000)。
3.经了解,通过pos机刷卡方式投资的投资人只有一小部分,大部分直接通过银行卡转账给金赛银公司银行账户的投资人不需要补交资料。
4.截止时限:2021年1月11日。具体请咨询深圳市公安分局罗湖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张警官: 电话0755-84460393.
请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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