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普信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松原市宁江区分公司(辽宁中普公司江北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通告
松原经侦
关于北京中普信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松原市宁江区分公司(辽宁中普公司江北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件通告
松原市公安局宁江区一分局于2020年10月28日对“北京中普信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松原市宁江区分公司(辽宁中普公司江北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持续加大案件侦查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要求中普公司客户经理以上员工(包括已经离职)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客户经理以上员工及时退缴工资(包括佣金、提成、绩效、年终奖),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从轻及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为保护受损群体合法权益,凡在北京中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松原市宁江区分公司(辽宁中普江北店)投资的个人或单位,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逾期后果自行承担。
目前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过的投资人员不需要进行重复登记,尚未报案的投资人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及复印件、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到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7604381106
松原市宁江公安一分局经侦大队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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