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杨光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材料的公告
巴马公安 今天
关于征集杨光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材料的公告
我局侦办的宜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杨光隆(男,宜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该案处于法院审判阶段。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所有与宜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杨光隆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1年2月18日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及有关材料(相关转账凭证、借条、银行流水、公证书、裁决文书等)向我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逾期不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古城路3号巴马县公安局二楼(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黄警官 13667788678
赵警官 13877822959
特此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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