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亮泽商贸公司 2021.2.1……警方通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办的“内蒙古亮泽商贸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进入起诉阶段,望该案件受害人于2021年3月4日前携带身份证、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材料到赛罕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

警方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办的“内蒙古亮泽商贸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进入起诉阶段,为有效进行案件诉讼活动,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资者的损失,望该案件受害人于2021年3月4日前携带身份证、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材料到赛罕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

投资人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望相互转告。

因本案资金往来巨大,非法获利人数较多,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请本案参与集资的非法获利人员,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及时退还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特此通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胡警官 、刘警官联系电话:0471-5277107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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