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办的“天福天美仕、中宇乾通呼市工作室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现已进入起诉阶段,为有效进行案件诉讼活动,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资者的损失,望该案件参与人于2021年3月4日前携带身份证、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材料到赛罕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
投资人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望相互转告。
因本案资金往来巨大,非法获利人数较多,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请本案参与传销的非法获利人员,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及时退还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特此通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胡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0471-5277107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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