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济本草(大连)商贸 2021.2.2……警方通告。大连警方于2020年7月8日对仁济本草(大连)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公司法人张瑞已被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凡在该公司注册地西岗区永丰街72号投资的投资人,本通知发布前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制作笔录的,于2021年2月25日前,务必到西岗分局经侦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配合调查。公安机关敦促仁济本草(大连)商贸有限公司在永丰街72号五一广场店从业人员于2021年2月25日前主动到西岗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退缴非法所得

关于
仁济本草(大连)商贸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通告
关于仁济本草(大连)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7月8日对仁济本草(大连)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公司法人张瑞已被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为了确保案件顺利起诉,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损失,凡在该公司注册地西岗区永丰街72号投资的投资人,本通知发布前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制作笔录的,于2021年2月25日前,务必到西岗分局经侦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配合调查,逾期不提供相关证据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凡在其他区投资的投资人,到所属各区公安机关报案。
再此重申,公安机关敦促仁济本草(大连)商贸有限公司在永丰街72号五一广场店从业人员于2021年2月25日前主动到西岗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退缴非法所得,对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投资人需准备材料如下:
1、投资人身份证及支付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2、投资资金银行流水明细(投资款和返款都要提供)。
3、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收据及POS机小票的复印件(如不能提供需书面说明原因)。
4、手机转账需要转账具体信息的手机截图。
大连公安局西岗分局经侦大队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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