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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百姓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普兰店分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已于近日对“大连百姓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兰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2021年1月18日, 主要犯罪嫌疑人姜某雷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为保证案件顺利进行,加快案件的侦办进度,最大限度的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公安机关在这里公告:在大连市普兰店区分公司购买理财的投资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制作笔录的,请自通告之日起到2021年3月15日前,到普兰店分局经侦大队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核对金额并制作笔录。逾期不报及不配合取证的,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
需提供以下报案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反面);
2、投资合同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
3、POS机刷卡小票复印件。
4、购买理财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打印银行交易明细。(从首次购买百姓金理财的前1个月起,打到2019年12月31日)
接待地址: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经侦大队(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206号)
联系人:邵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411-8311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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