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圆梦园集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人员进行申报登记的公告
宣汉公安
2020年11月19日,我局立案侦查达州圆梦园集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一、申报范围
与达州圆梦园集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简称圆梦园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人员,包括约定利息给圆梦园公司借款的借款人,参与圆梦园公司野山猪养殖众筹项目的投资人员,以及购买圆梦园公司原始股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11日
三、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申报以写自述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人需将自述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自行邮寄到四川省宣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达州市内的申报人也可直接到宣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申报。
邮寄地址: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688号
收件人:宣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涂进 收
邮编:636150
联系电话:0818-5205466
四、申报人需提供的资料
(一)自述材料(写明个人情况、借款或投资经过、圆梦园公司承诺得利方式、介绍人、付款方式、还本付息或圆梦园公司免费提供猪肉的情况);
(二)借款或投资协议、收据、银行转款凭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述资料中自述材料需要申报人签字,注明日期,按(右手拇指)指印。身份证、协议、收据、银行转款凭证复印件均需写上“复印属实,原件存我处”并签字,注明日期,按指印。
特此公告
宣汉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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