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端宏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
西安高新公安
关于陕西端宏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
一、经过侦查,2021年1月29日依法对涉案一套房产进行查封处理。
二、警方再次敦促案件其他业务人员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
三、警方再次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公司业务人员、代理人及其他销售获利人员)限期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将参与公司相关违法业务所收取的好处费、代理费和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还至办案单位帐户(户名: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账户号:78580188000128935,开户行:光大银行西安市唐延路支行),备注姓名用途,后到我局登记说明情况及提供退缴赃款票证。在本公告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一)线上登记。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西安公安高新经侦报案登记平台”,随后点击“案件查询及信息登记”进入陕西端宏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开始线上登记,登记完成后按照提示邮寄纸质版报案材料。
(二)现场报案。投资人可携带报案材料到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现场报案,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1号高新分局经侦大队。
(三)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手写报案材料,需注明是否累计投资,实际投资金额及损失、协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流水或转款凭证,以上材料均需签名,右手食指按捺指印)邮寄至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1号(高新分局经侦大队),邮政编码:710100,电话:029-88586307,联系人:张警官、敬警官。(注明:端宏轩案件报案材料)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因近期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群众可以通过线上微信小程序搜索“西安公安高新经侦报案登记平台”查询案件具体进展,或通过电话联系029-88586307询问案件进展,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侦办进度及时发布案情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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