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乐金所”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和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通知
安徽省互联网金融协会 今天
关于督促“乐金所”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和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通告
“乐金所”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整治办函(2018) 99号)和安徽省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停业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处置和机构退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互金整治办(2020) 42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高新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据合肥市高新区“关于督促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和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通告”,现就督促“乐金所”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和打击逃废债行为通告如下:
一、无论“乐金所”平台是否正常营业、清退或被立案,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受法律保护。
二、“乐金所”P2P平台及与安徽乐金互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借款人在借款标的到期后,应立即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三、对借款人故意拖延,无理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借款人采取相关限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现郑重告诫“乐金所”网络借贷平台逾期借款人和担保人,须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此遭受各种限制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拖延、无理拒绝履行还款和担保义务的,经督促仍不履行还款和担保义务的,高新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公安机关、法院等成员单位进一步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加大逃废债打击力度,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18815655865 江警官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1年2月8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