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骏实业深圳分公司 2021.2.23……犯罪嫌疑人晏刚、王爱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移送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晏刚在江西明骏担任业务员,累计发展客户30多人,客户投资总金额约100万人民币。犯罪嫌疑人王爱萍在江西明骏业务部一直从事业务销售工作,累计发展客户10多人,客户投资总金额约70-80万元人民币

晏刚、王爱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程序告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晏刚、王爱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02年9月6日,赖达雄在深圳注册成立明骏公司深圳分公司,主要从事明骏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江西省赣州市九曲度假村和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旺茂知青村的经营业务,以及明骏公司生产的绿藻系列保健产品销售。在日常经营过程当中,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经营规模,赖达雄等人在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高回报为诱饵,公开向中老年客户吸收资金。经审计,2002年至2011年,江西明骏在深圳地区非法向蔡某序、黄某娇等几千名群众吸收资金740,675,572.00元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晏刚在江西明骏担任业务员,累计发展客户30多人,客户投资总金额约100万人民币。犯罪嫌疑人王爱萍在江西明骏业务部一直从事业务销售工作,累计发展客户10多人,客户投资总金额约70-80万元人民币。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蔡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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