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公司及阿拉善盟分公司 2021.2.24……2021年1月11日阿拉善左旗公安局敦促凡是参与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阿拉善左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大区经理、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立即到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2021年2月23日,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对《通告》发出截止日仍未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行动,当日抓获袁某峰、刘某枝,二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行动 | 阿拉善左旗公安局抓获两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
平安阿左旗 2021.2.24

为了加快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侦查进度,全力挽回该案中参与存款人的损失。2021年1月11日阿拉善左旗公安局发出《阿拉善左旗公安局关于办理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敦促凡是参与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阿拉善左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大区经理、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立即到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并将在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阿拉善盟分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包括: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全部上缴阿拉善左旗公安局涉案财物专户。通告发出后只有个别人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2021年2月23日,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对《通告》发出截止日仍未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行动,当日抓获袁某峰、刘某枝,二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现被羁押在阿拉善左旗看守所。目前对其余犯罪嫌疑人阿拉善左旗公安局正在继续开展抓捕工作。

同时,阿左旗公安局希望涉案的其他行为人尽快到阿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评论

《 “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公司及阿拉善盟分公司 2021.2.24……2021年1月11日阿拉善左旗公安局敦促凡是参与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阿拉善左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大区经理、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立即到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2021年2月23日,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对《通告》发出截止日仍未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行动,当日抓获袁某峰、刘某枝,二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 有 2 条评论

  1. 干得好'

    抓该抓抓的好漂亮全国都应该向你们学习统一行动把这些害人之马会部判刑。

  2. 匿名

    漂亮✊,坏人总会绳之以法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