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案子自2020年1月判决以后。2020年12月28日快鹿案第一次退赃公告。退赃比例为8%,即凡是之前累计获得兑付比例低于8% (不含8%)的,均属本次退赃范围,拖了四年多的快鹿案子第一次兑付实在差强人意。关于第二次发还款暂无时间表,要视财产执行情况再定。
应快鹿广大债权人要求,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市一中院,债权人代表与政府多部门举行了节后第一次沟通会。政府方面有长宁区政法委办公室、一中院执行局经办法官、一中院信访办、区信访办、区打非办、区公安局。
会议由区政法委办公室主持,召集被害人听取意见,被害人希望成立一个相对集中,有代表性的代表进行沟通的平台。开展有效的对话机制,…………
但是这次没有敲定平台开放的周期次数,对话机制的有效性等实质性问题,待政府代表向上汇报后,在下次的平台沟通中,有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出清晰明了的答复。
像这种情况各个平台都相同,出借人满怀希望,到头来大失所望。负责接待的都只是普通办事人员。要他们给出满意的回复,也是勉为其难。在追赃挽损方面,一定要有好的政策,有强有力的领导,有切切实实的措施,有考核指标,才能取得成效。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