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犯罪嫌疑人王晓华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王晓华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0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晓华从市场购买了中尚区块链(深圳)有限公司。经营期间,中尚公司通过虚假的返利承诺、虚假的提成承诺等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引诱投资者下载中尚公司委托开发的APP“以太黄金”并充值,骗取投资者投资款。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曾助理
联系电话:0755-29665092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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