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姚氏珠宝首饰公司 2021.3.19……警方通告。辽宁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姚某民、谢某艳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已由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依法立案侦查。日前,犯罪嫌疑人姚某民、谢某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请在辽宁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珠宝项目、新金融(保本)——打工式项目投资的投资人携带相关投资材料复印件、银行流水等于2021年4月15日前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或者邮寄自述材料

关于辽宁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姚某民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件的公告
葫芦岛龙港公安

关于辽宁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姚某民等人
涉嫌集资诈骗案件的公告

辽宁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姚某民、谢某艳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已由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依法立案侦查。日前,犯罪嫌疑人姚某民、谢某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为更好的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依法打击犯罪,全面收集证据,通告如下:
1.请在辽宁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珠宝项目、新金融(保本)——打工式项目投资的投资人携带相关投资材料复印件、银行流水等于2021年4月15日前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或者邮寄自述材料,逾期不报案者后果自负。
2.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惩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以及管理层、骨干人员。以上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止,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赃退赔(退赃退赔范围:涉案人员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
对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退赃退赔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胡警长 祝警长

龙港分局经侦大队办公电话:0429-3172025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稻池道口(三路公汽稻池站点)

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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