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经华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已经于2020年12月16日立案侦查,分公司负责人宋某某已经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凡在该公司投资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到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经侦大队506室登记报案。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报案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法律后果自负。对于公司工作人员或投资人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非法聚集、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不信谣、不传谣。
联系电话:郭警官、李警官 85087060
附:投资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投资合同等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人身份证、如果协议上登记的名字不是本人,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要协议上本人到公安机关制作笔录。
3、投资款和返款的银行交易明细。
4、有关宣传资料。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
二0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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