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委会与广运刘军沟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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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受害投资人:
近日获悉有关所谓广运保理债委会与广运刘军的沟通结果如下:
1.刘军找到一个通道,但额度只有500万/月,会在4月初每人先支付0.5%。并继续寻找通道进行兑付。一旦找到额度足够的通道,会将从2021年2月起拖欠的所有应兑付款(每月1%)尽快补足。
2.债委会要求刘军提出最终解决方案,刘军一共例举了3个选项。
1)立刻甩卖资产,包括保理名下的债权,未上市股权及其他可变现资产。争取在6个月左右甩卖完毕,能兑付多少兑付多少。债权人签署谅解协议。
2)在未来2年~2年半时间内,每月兑付1%(如有个别月份因债权催收不力,导致当月不满兑付不满1%的,将在该月后的3个自然月内补足少兑付部分,整个自然年度的兑付总额不低于全额本金的12%)。2年半后,一次性将剩余欠款还清。债权人签署谅解协议。
3)立刻抓人,相关债权和未上市股权由法院处置,分配给包括民贷及保理的所有债权人。
债委会讨论认为:
1.第一条方案,对我们并不有利,虽然看上去好像会在短期内拿回一些欠款,但是刘军的资产大多是债权和未上市股权,这些东西一旦打包甩卖,势必造成极大损失,对于整体的回款是非常不利的。
2.第二条方案,在2年-2年半的时间内,刘军每月必须兑付,而且每个自然年度的兑付总额不得低于12%,期间刘军的收入状况需要由债委会进行监督,一旦有较大额度的可分配利润,我们将要求其尽快兑付。每个自然年度的兑付额不得低于12%,但上不封顶的。虽然有些人会质疑2年多以后刘军是否能够全额还款,但债委会认为,在2年期间,刘军一旦有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他还是难逃刑责,但至少我们每月的回款让债权人尽量多地挽回了损失。比不可控的甩卖资产和直接抓人要可控得多。
3.第三条方案,立刻抓人,债委会认为在目前的形势下并不可取。首先从各方面了解下来的情况是刘军的资产基本都是债权和未上市股权,这些资产并非可量化的现金或固定资产。目前全国各地此类爆雷事件较多,经侦和法院的工作量非常大,要指望他们去妥善处理债权和未上市股权是不可能的,他们既没有这样的精力,而且也没有这样的能力。从众多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即使固定资产都拍不出好价钱,何况这些不催收,不操作就是垃圾的债权和未上市股权呢?其次,如果此事一旦向刑事道路上发展,那么必将是一个漫长的审理过程,多久能拿到回款,能拿到多少回款根本无从知晓,这个大家是否能够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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