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汇信南京分公司、南京第二分公司 2021.3.25……警方通告(三)。南京市公安机关先后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敦促该案非法集资协助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融通汇信”及其关联公司期间获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犯罪所得

警方通报

关于“融通汇信”案情通报(三)

南京市公安机关对融通汇信财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第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办以来,持续加大侦办力度,先后抓获丁某莲、甘某阳、丁某、宣某娜、刘某光、赵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犯罪嫌疑人丁某莲、甘某阳已进入人民法院审理程序,犯罪嫌疑人宣某娜等人将于近期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新增犯罪嫌疑人退赃36万元。
公安机关敦促该案非法集资协助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融通汇信”及其关联公司期间获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犯罪所得。及时退缴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努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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