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桂林等人千木灵芝案资金清退 2021.4.12……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全桂林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二)。资金发放现已准备就绪,决定于2021年4月12日开始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开展资金发放工作。对于未提供有效银行账户、未提供完备继承证明材料以及对损失金额存疑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依程序暂缓发放,待具备发放条件后再适时组织开展资金清退。资金发放将分批进行,总体发放时间预计为10个工作日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全桂林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二)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今天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全桂林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二)

关于全桂林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全力推进资金归集、资产变现、追赃定性、信息登记、损失核定等各项工作,资金发放现已准备就绪,决定于2021年4月12日开始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开展资金发放工作。对于未提供有效银行账户、未提供完备继承证明材料以及对损失金额存疑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依程序暂缓发放,待具备发放条件后再适时组织开展资金清退。
因受损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资金发放将分批进行,总体发放时间预计为10个工作日,期间请受损集资参与人密切留意本人银行账户的接收信息,耐心等待,积极配合发放工作。如在1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清退款项的,请致电0769-22222173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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