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汇诚合创资产管理 2021.4.23……警方通告。禅城公安侦办的佛山市汇诚合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请尚未报案并提交报案资料的集资参与人尽快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提交报案资料,现就有关报案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佛山市汇诚合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禅城公安 2021-04-23

关于佛山市汇诚合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我局侦办的佛山市汇诚合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权益,及时推进案件办理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的规定,请尚未报案并提交报案资料的集资参与人尽快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提交报案资料,现就有关报案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通过签订《债权转让服务合同》的形式参与公司集资项目的人员。
二、提交证据要求:
1、集资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签订的投资合同、出具的收据及确认单。
3、银行卡转账的流水交易记录、微信记录(自投资开始至今的交款及收款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需标注出每一笔支付及收款记录,并对相关的收支情况明细附上文字说明。(注:合同或确认单(及收据)上的姓名与报案人姓名不一致的,需由合同或确认单(及收据)上的姓名人对提交的材料签名及加盖指印,确认后亲自手写情况说明并出具委托报案书。)
4、报案登记地点: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金盈绿岛国际中心A6座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侦查大楼8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警官、何警官,固定电话:0757-82321026(工作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尽快报案,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公告。

佛山公安局禅城分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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