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犯罪嫌疑人余晓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 继续阅读 深圳市鑫益嘉科技股份 2021.4.30……犯罪嫌疑人余晓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移送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余晓梅自2020年10月开始,以出售深圳市鑫益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为噱头,和不特定多数人签订股票认购合同,承诺高额回报,并与500多名被害人签订股票回购合同,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2100余万元。其中,非法吸收的资金有人民币100余万元没有用于分发返利和正常生产经营,而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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