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临数据科技CAYMAN平台 2021.4.30……警方通告。包河警方正在侦办“安徽德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通过其所控制“CAYMAN平台”对社会群众吸收资金。为保护投资人权益,惩治犯罪,公安机关现告知未报案的“CAYMAN平台”投资人,请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报案材料按照要求,邮寄至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关于安徽德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我单位正在侦办“安徽德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通过其所控制“CAYMAN平台”对社会群众吸收资金。为保护投资人权益,惩治犯罪,公安机关现告知未报案的“CAYMAN平台”投资人,请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报案材料按照要求,邮寄至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一、受理范围:在“CAYMAN平台”进行投资的群众。
二、提交材料:1.自诉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自述在“CAYMAN”平台投资的事情经过);2.转账记录。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需提供带有公章的转账电子凭证(电子回单);3.报案人登记表;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如果是将资金转给他人,由他人投资到“CAYMAN平台”的,由最后实际向陈某某及“CAYMAN平台”转账的人统一提交报案材料;6.提交的报案材料请签字、写日期、按手印。
三、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北京支路与哈尔滨路交叉口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庄警官 0551-63359816
四、邮寄截止日期: 2021年6月30日。

附:
1.报案人登记表
2.微信电子转账凭证示例
3.支付宝电子转账凭证示例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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