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邯郸市永宏管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2021-05-05
2016年9月12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对河北省邯郸市永宏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受理,2016年10月31日立案侦查,2017年6月2日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2018年3月22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1、被告人任红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被告人宋玉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3、继续追缴或责令任红光、宋玉海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
现判决已生效,后续涉案资金处置问题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202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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