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象金融(西控财富) 2021.5.12……2021年5月12日10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侯彦卫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2015年4月至2018年11月间,侯彦卫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线下通过西控财富公司及其在全国的数十家分公司,线上通过“宝象金融”网络平台,以债权转让、网络借贷等名义,采用注册空壳公司、虚构借款人信息等手段虚设债权并包装为理财产品,以承诺保本并支付5%-18%年化收益为诱饵,公开向18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59.46亿余元。所得大部分资金归集至侯彦卫控制的银行账户内支配使用,其中52.1亿余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6.8亿余元用于支付高额的公司运营成本、渠道费用及业务提成等,4,600万余元用于对外放贷。至案发,共造成9,0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1.72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侯彦卫集资诈骗案
上海一中法院 2021-05-12

2021年5月12日10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侯彦卫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侯彦卫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侯彦卫设立并实际控制以上海宝象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西控财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控财富公司)为核心的多家关联公司。2015年4月至2018年11月间,侯彦卫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线下通过西控财富公司及其在全国的数十家分公司,线上通过“宝象金融”网络平台,以债权转让、网络借贷等名义,采用注册空壳公司、虚构借款人信息等手段虚设债权并包装为理财产品,以承诺保本并支付5%-18%年化收益为诱饵,公开向18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59.46亿余元。所得大部分资金归集至侯彦卫控制的银行账户内支配使用,其中52.1亿余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6.8亿余元用于支付高额的公司运营成本、渠道费用及业务提成等,4,600万余元用于对外放贷。至案发,共造成9,0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1.72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侯彦卫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行为性质等发表了相应意见。

庭审持续到14时30分,39名被害人代表通过视频方式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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