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谷财富烟台分公司 2021.5.12……警方通告。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已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仅限烟台分公司,龙口、栖霞及蓬莱分公司由当地另案处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应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自己在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等赃款全额退缴。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投资所使用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原件、出借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到芝罘公安分局奇山派出所登记报案

通 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已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仅限烟台分公司,龙口、栖霞及蓬莱分公司由当地另案处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应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自己在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等赃款全额退缴。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配合调查、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投资所使用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原件、出借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到芝罘公安分局奇山派出所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时限至2021年6月15日止。公安机关将依法侦办案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并及时公布案件侦办进展情况。

联系人:孔警官 程警官
联系电话:0535—6083688
联系地址:奇山派出所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1年5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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