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金所 2021.5.24……警方通告。警方于2021年5月24日对平台股东孙某达(孙明达)、张某波(张东波)、总裁沙某鑫(沙起鑫)、总经理李某等共十四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再次敦促本案相关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借款本息

关于“融金所”平台的案情通报
福田警察 2021-05-24

关于“融金所”平台的案情通报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融金所”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投资人合法利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于2021年5月24日对平台股东孙某达、张某波、总裁沙某鑫、总经理李某等共十四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警方再次敦促本案相关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将相关款项归还至“融金所” 平台专案回款账户(账号:4000040238000002278,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滨河支行),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
三、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1.线上报案:关注“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登记报案。
2.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水围村319栋水围综合楼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注明“融金所平台报案材料”,联系人:辛警官,邮政编码:518000,电话:0755-83371899。
希望投资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侦办进度适时披露案件信息。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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