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 2021.6.2……您关于申请公开“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处罚书第一、三、四、五、六、七、八条涉及的信托项目及违法违规事实”的申请书收悉。经检索,您申请公开的事项,涉及正在进行的风险处置工作,不予公开

6月2日,有委托人收到了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的答复函: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函
您关于申请公开“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处罚书第一、三、四、五、六、七、八条涉及的信托项目及违法违规事实”的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答复如下:
经检索,您申请公开的事项,涉及正在进行的风险处置工作,公开后可能危及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函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答复函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日

2021年3月12日,四川银保监局开出一张罚单,对四川信托罚款3490万元,创下了信托史上最大罚单的记录,罚单也披露了四川信托13项违法违规的事实,其中第一、三、四、五、六、七、八条详细内容如下:
一、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
三、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
四、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
五、违规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购买金融机构股权。
六、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
七、违规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务。
八、违规开展通道类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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