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天韵达旅游公司涉嫌非法吸存,警方寻找投资人
金凤公安 2021-06-10
近日,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理的“宁夏天韵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进入侦查阶段。为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在宁夏天韵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且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报案的投资参与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到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311办公室登记报案。
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报案时提前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注意事项:
1.请投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收据、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刷卡小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报案的,经济损失自负。
3.公安机关提醒: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马警官、杨警官
联系电话:0951-3839683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平湖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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