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金融 2021.6.12……近期,凤凰智信风险处置工作专班发现有人伪造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文并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公然宣称“引入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收购(凤凰金融)部分债权,由启明创投交易所回购(凤凰金融)出借人债权”等不实言论。专班从未引入“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收购“凤凰金融平台”债权。请广大出借人、借款人等社会各界予以谨慎,在查阅涉及“凤凰金融平台”信息时注意辨别真伪,勿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严正声明

近期,凤凰智信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以下简称 “专班”)发现有人伪造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文并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公然宣称“引入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收购(凤凰金融)部分债权,由启明创投交易所回购(凤凰金融)出借人债权”等不实言论(详见附件)。

为此,我专班郑重声明如下:

我专班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办公室设立在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涉及凤凰智信风险处置的事宜均由专班按照统一流程办理,通过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或凤凰智信风险处置工作专班公众号发布,不会通过其他方式或途径发布。我专班从未引入“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收购“凤凰金融平台”债权。请广大出借人、借款人等社会各界予以谨慎,在查阅涉及“凤凰金融平台”信息时注意辨别真伪,勿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社会各界如遇有机构冒用我专班名义发布信息,或对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我专班正式公布的联系电话(0898-65310176)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专班现正告冒用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我专班已采集保留相关证据,并将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对于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凤凰智信风险处置工作专班

2021年6月12日

附件:伪造的公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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