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海戎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安仁公安 2021-06-16
关于李海戎及其关联公司湖南省杉豆红贸易有限公司、湖南汇杉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候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
通 告
安仁县公安局已对李海戎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对该案集资参与人的情况进行核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初步登记相关事项
1、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登记地点:集资参与人到安仁县城关派出所登记。
3、登记事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地、现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利息额等。
二、登记所需资料
1、集资参与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包括不限于: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请提供一份复印件。
2、合同、缴款凭证等凭据的复印件。
3、本人每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或转账)、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4、其他能反映案件及相关涉案人员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平台截图、宣传资料等。
三、注意事项
1、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件审理的证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或网上编制、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前往登记的人请佩戴好口罩;60岁以上的老人,建议由家人陪同。
安仁县公安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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