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老妈乐保健食品经营部 2021.6.11……警方通告。2021年6月10日,高青县公安局对“高青老妈乐保健食品经营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请尚未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持与案件相关的协议、银行交易流水、账目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高青县公安局进行报案登记。因案发时间久,涉及人员众多,需开展大量调查取证工作

近日
高青县公安局发布了
对“高青老妈乐保健食品经营部”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立案侦查的公告

通告

2021年6月10日,高青县公安局对“高青老妈乐保健食品经营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确保该案依法、公正办理,切实保障每一名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请尚未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持与案件相关的协议、银行交易流水、账目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高青县公安局进行报案登记,逾期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因案发时间久,涉及人员众多,需开展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希望各集资参与人充分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并积极提供与该案相关的线索。
登记地点:高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212室(高青县黄河路85号)
联系人:杜警官
联系电话:0533-2189927
特此通告!

高青县公安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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