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航奉贸易商洛分公司 2021.6.21……商洛市航奉贸易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0年4月3日被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立案侦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于2021年6月15日被抓获归案并采取强制措施。希望集资参与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报案材料、身份证、集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借条原件及复印件,到商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限令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公司的负责人、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业务员)主动投案自首

关于商洛市航奉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商州公安 2021-06-23

关于商洛市航奉贸易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
通 告

广大人民群众:
商洛市航奉贸易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0年4月3日被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立案侦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于2021年6月15日被抓获归案并采取强制措施。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最大限度为集资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商州区人民法院、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商州公安分局联合发布通告如下:
一、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严厉打击犯罪分子,最大限度为集资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希望集资参与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报案材料、身份证、集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借条原件及复印件,到商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者,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限令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公司的负责人、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业务员)主动投案自首,凡不积极退赃或拒不说清集资款去向、或阻碍群众报案、煽动群众上访滋事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将坚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性措施。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案地址: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经侦大队(商州区江滨大道东段)联系电话:0914-2312173,联系人:卢警官、杨警官。

商州区人民法院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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