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鑫联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涉案资金兑付登记方案的公告
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表时间: 2021-06-23 15:15:02 来源:县处非办
睢县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商丘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商处非领〔2012〕1号),《商丘市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商处非办〔2016〕45号)有关规定,依据非法集资案件“三统两分”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置原则,以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现将商丘鑫联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涉案资金兑付登记方案予以公告。
一、登记范围:
公司集资参与受损人,持有公司有效材料并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者。
二、登记时间:
1、期限:自2021年6月23日—2021年8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30—5: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三、地点及联系方式:
睢县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城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北角,睢县农村信用联社楼下西门)
联系方式:0370—3117140
联系人:王凯歌 周宁华
四、提供材料:
1、集资参与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集资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或历次集资的资金往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集资参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复印件,集资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集资参与人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村委、居委会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5、受兑付人提供能正常使用的睢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
五、兑付政策:
1、依法依规,按照司法审计结果以息抵本、按人核算、按比例兑付。
2、以司法审计的账面集资款额,扣除已得本金和利息后的受损金额认定为应予兑付的金额。
3、对司法审计结果有疑议者,应在登记期内提出,交处置组处置,过期不予受理。
六、兑付金额及方式:
本次兑付资金为57903元(追缴金额+利息),兑付比例是0.33%,公告结束后以银行转账方式集中兑付。
七、其它事项:
1、鉴于疫情防控,前来登记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扫码,排队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接受体温测量。
2、公告之日起,请相互转告,逾期登记不确认者视为放弃权利,后果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擅自伪造冒领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特此公告!
睢县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
资产处置组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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