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意见(202106)
1、平台“非法集资期间”是指从何时到何时?
答复:“鄯善温商贷”案件目前已在法院审理阶段,目前以检察院起诉书中认定的2013年3月27日至2018年8月5日为准,最终时间由法院审理认定。
2、平台相关公司被追回工资及奖金的为什么是部分高管和员工而不是所有参与经营的人员?
答复: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及“鄯善温商贷”涉案公司工作人员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的关联程度,排除了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无关的涉案公司后勤工作人员(包括保洁人员、电工、司机、保安等)及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无关的关联公司的普通工作人员。
同时集资参与人掌握“鄯善温商贷”涉案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以代持等形式持有或者隐藏隐匿李山集团相关资产等)的证据或线索,请积极向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经侦大队举报,避免漏追、少追,最大程度的保障集资参与人利益。
3、非法集资期间上交的税费、各种广告费、明星代言费、各级政府部门领导视察及为平台站台发声时产生的招待费及一切相关费用是不是也应该追回?等等各种各样因非法集资而支出的所有费用是不是都应该追回?哪些追哪些不追,所依据的法律条文能不能明确列出,以彰显公检法部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
答复:公安机关将联合处置组按照法律规定继续开展追缴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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