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91投、浙鑫金融、魔匣风猫等关联平台 2019.12.31……上海浙鑫投资集团被告单位浙鑫集团、被告人范文超、胡某某、沈剑飞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牟某某、鲍某某、黄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范文超犯合同诈骗罪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范文超于2015年1月设立浙鑫集团。浙鑫集团利用被告人范文超控制的浙鑫投资、浙鑫金融、魔匣公司等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线下门店、线上“91投”平台销售理财产品,采用广告宣传、赞助大型活动、门店招揽等方式公开宣传,允诺6.8%-18%的高额利息回报,销售“百村百亿”“茶易贷”“健康红酒”“能源宝”等理财产品。此外,被告人范文超等人还利用魔匣公司运营的“风猫”平台,以3%-22%的储值补贴以及低于成本价销售油卡、话费等为诱饵,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在其平台内储值。浙鑫集团通过上述方式募集的资金除少部分用于泸水县金满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项目外,大部分用于归还前期客户本息、公司运营等。经司法审计,浙鑫集团在2014年10月至案发期间,通过线下门店销售理财产品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195,231,000.00元,未兑付金额人民币87,517,506.28元;通过“91投”平台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119,910,107.25元,未兑付金额人民币30,261,482.86元;通过“风猫”平台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249,590,093.88元,未兑付金额人民币166,265,72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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