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中宁县公安局关于询问中宁县经济贸易商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融资存款人的通告
平安中宁 2021-07-06
中宁县公安局关于询问中宁县经济贸易商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融资存款人的通告
中宁县经济贸易商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已于2021年4月25日立案侦查,为尽快查清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对中宁县经济贸易商会融资存款人通告如下:
请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融资存款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尽快到中宁县公安局接警中心(公安局大门东侧办公室)登记备案(接警中心的作息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注意事项:
1、请融资存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存单原件、复印件,存款时刷卡的银行卡、银行卡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书面材料;
2、要求存款人本人前来登记备案,且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名字与存单上的存款人姓名一致;
3、逾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联系人:张警官、徐警官 联系电话0955-5637170
中宁县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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