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山县沃尔克投资公司李某等人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黑山公安 2021-06-29
关于黑山县沃尔克投资公司李某等人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目前,我局正在办理黑山县沃尔克投资公司李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依法对李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到诉讼阶段。经初步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间,犯罪嫌人李某以利用沃尔克投资外币获取利益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为查清案件事实,全面收集犯罪证据,最大限度挽回投资者的损失,自此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对上述案件中未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投资者进行核查登记。在此期间未来登记的,将视为主动放弃登记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一、受理登记时间
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
二、投资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合同、收据等材料复印件
3、投资人返利凭证
4、投资人登记表(到公安局填写)
三、登记地点
黑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张警官、 刘警官
联系电话:0416-5588603
黑山县公安局
2021年6月29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