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2021年6月23日)
鄂尔多斯东胜公安 6月23日
兹因我局办理朱振杰(男,身份证号码:152701197012070892)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鄂尔多斯市宏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与朱振杰及鄂尔多斯市宏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即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30日),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及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东胜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逾期未申报者,一切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焦警官:15947370361 张警官:0477-3155361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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